中美经贸

CIFER观察 | 负责任大国的担当——中国履行第一阶段经贸协议(金融服务篇)

发布时间:2020年07月28日         来源:         点击次数: 次         【 打印


 

2018年7月6日中美相互实施第一轮加征关税,标志中美贸易争端实质展开,至2020年1月15日中美第一阶段经贸协议在美国华盛顿签署前,中美相互共计加征六轮关税,根据美国国会研究局报告,有约67%的美国自中国进口产品面临15%-25%的关税增幅,约60%的中国自美国进口产品面临5%-25%的关税增幅。初步估算,中美关税争端涉及超过4607亿美元商品,堪称史上规模最大的关税战。虽然,中美第一阶段经贸协定并未令两国关税恢复至2018年7月之前的水平——根据彼得森国际经济研究所Chad P. Bown的研究,协议签订后,仍有64.5%的美国自中国进口商品及56.7%的中国自美国进口商品面临额外关税影响。美对华进口平均关税税率虽然较第一阶段协议签订前的21%下降至协议签订后的19.3%,但依然显著高于贸易争端前3%的平均水平。中国对美进口关税平均税率也从贸易战前的8%显著升至贸易战期间的21.1%,第一阶段协议签订后略微降至20.9%的对等水平。

 

不可否认,第一阶段协议有利于中美两国有效管控经贸领域分歧,避免中美相互加征关税所导致前所未有的经贸紧张局面进一步升级。自1月15日协议签订以来至今,已逾半年,中国负责任地履行了第一阶段经贸协议内容并坚定地通过改革与开放促进双循环格局建设,实现经济长期稳定发展,而美国却在政治霸凌、外交单边、贸易利己的道路上越走越远。CIFER观察系列通过梳理中国履行第一阶段经贸协议的事实,展示中国在对外开放中的大国担当。

 

第4.1条目标

【协议内容】双方认为,双方在双边服务贸易领域拥有广阔合作机遇和互惠利益。每一方请求对方确保己方的服务和服务提供者公平、有效、非歧视地参与对方市场。双方应进行建设性的工作,给予对方的服务和服务提供者公平、有效、非歧视的市场准入待遇。为此,双方应从本金融服务章节约定的行动开始,采取具体行动。

 

第4.2条银行服务

【协议内容】中国承诺,在美国金融机构的合格子公司提供或寻求提供证券投资基金托管服务时,其母公司的海外资产情况应被纳入考量以满足相关资产要求。本协议生效后5个月内,中国应允许美国金融机构的分行提供证券投资基金托管服务,并应将其母公司的海外资产情况纳入考量以满足相关资产要求。中国应及时审核和批准美国金融机构提出的证券投资基金托管牌照的合格申请。

 

【中国履行】2020年7月10日,中国证监会、中国银保监会联合修订发布《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业务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托管办法》),允许外国银行在华分行申请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基金”)托管业务资格,净资产等财务指标可按境外总行计算,并明确境外总行应承担的责任;适当调整基金托管人净资产准入标准,强化基金托管业务集中统一管理;简化申请材料,优化审批程序,实行“先批后筹”;将非银行金融机构开展基金托管业务有关规定整合并入《托管办法》。

 

【协议内容】中国确认,美国金融机构申请成为各类非金融债务融资工具A类主承销商时,应根据修改后的发放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主承销商牌照的评估规则接受评估,并相应获得牌照。该规则将美国金融机构的国际资质纳入评估考量,该实体能够以此来满足在华申请牌照的相关要求。

 

【中国履行】2019年9月25日根据《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工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管理办法》,中国修订了《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承销业务相关会员市场评价规则》,其中《外资银行类会员参与A类主承销商业务市场评价标准》中确认规则修改后将外资金融机构的国际资质纳入考量,即为获得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承销业务资格满一年的外资银行类会员,具备较强全球影响力、丰富债券业务经验、较高风险管理与内部控制水平的,可参与A类主承销业务市场评价。降低了外资债务融资工具承销商的准入门槛。

 

第4.3条信用评级服务

【协议内容】中国确认,已允许一家美国独资信用评级服务提供者对出售给国内外投资者的国内债券进行评级,包括为银行间债券市场进行评级。中国承诺继续允许美国服务提供者(包括美国独资信用评级服务提供者)对向国内外投资者出售的所有种类的国内债券进行评级。本协议生效后3个月内,中国应审核和批准美国服务提供者已提交的尚未批准的任何信用评级服务牌照申请。

 

【中国履行】已允许的一家为:2019年1月28日,中国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发布公告称,对美国标普全球公司在北京设立的全资子公司——标普信用评级(中国)有限公司予以备案。同日,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亦公告,接受标普信用评级(中国)有限公司进入银行间债券市场开展债券评级业务的注册。这标志着标普已获准正式进入中国开展信用评级业务。新审批的一家:2020年5月14日,中国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发布公告,对美国惠誉评级公司在中国境内设立的独资公司——惠誉博华信用评级有限公司予以备案。同日,中国银行间交易商协会发布公告,接受惠誉博华进入银行间债券市场开展债券品种评级业务注册。

 

【协议内容】每一方应允许对方的信用评级服务提供者在该提供者现有合资企业中获得多数股权。

 

【中国履行】现有的两所在华评级机构,标普全球公司在北京设立的是全资子公司;惠誉设立的惠誉博华是独资公司。

  

第4.4条电子支付服务

【协议内容】中国在美国电子支付服务提供者,包括寻求以外商独资实体身份开展经营的提供者,提交筹建银行卡清算机构的任何相关申请后5个工作日内应予以受理,并可在这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提出修改或补充信息的要求。在此情况下,中国在申请人对此要求作出回应后5个工作日内应受理申请。中国在受理后90个工作日内应就该申请做出决定,包括对不利决定给予解释。

 

【中国履行】2020年2月11日,央行发布消息“人民银行审查通过万事网联公司银行卡清算机构筹备申请”,已审查通过万事达在境内设立的合资公司——万事网联信息技术(北京)有限公司作为市场主体申请筹备银行卡清算机构、运营万事达卡品牌

 

【协议内容】中国在美国服务提供者报告其已完成筹备工作后不迟于1个月内,应受理此服务提供者的牌照申请,包括万事达、维萨或美国运通的任何牌照申请,并应就该申请做出决定,包括对不利决定给予解释。

 

【中国履行】2020年6月13日,央行网站发布消息称,央行向美国运通(American Express)在我国境内发起设立的合资公司连通(杭州)技术服务有限公司(下称“连通公司”)核发银行卡清算业务许可证。连通公司是美国运通(American Express)在我国境内发起设立的合资公司,获得许可后,可在我国境内拓展成员机构、授权发行和受理“美国运通”品牌的银行卡。按照相关规定,连通公司应在取得银行卡清算业务许可证之日起6个月内,正式开办银行卡清算业务。

 

第4.5条金融资产管理(不良债务)服务

【协议内容】中国应允许美国金融服务提供者从省辖范围牌照开始申请资产管理公司牌照,使其可直接从中资银行收购不良贷款。中国在授予新增的全国范围牌照时,对中美金融服务提供者一视同仁,包括对上述牌照的授予。

 

【中国履行】2020年2月17日,北京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网站发布的消息显示,全球知名投资管理公司橡树资本(Oaktree Capital)的全资子公司——Oaktree(北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在北京完成工商注册。橡树资本成立于1995年,总部位于美国洛杉矶,全球管理资产总值超1200亿美元,橡树资本在我国不良资产投资领域较为活跃,投资总额已超65亿美元。虽然此前类似橡树资本、贝恩资本、黑石、高盛都参与过中国不良资产包收购,但是因为国内不良资产一级市场主要需要持牌经营,也就是想从银行手里直接批量收购不良资产需要首先拿到AMC牌照(全国四大AMC或者省级AMC牌照)。在审批程序上,“真正意义”上的地方AMC,除了需要省级政府授权之外,还需要取得银监会的备案。
 

第4.6条保险服务

【协议内容】中国不迟于2020年4月1日,应取消寿险、养老保险和健康保险领域的外资股比限制,并且允许美国独资保险公司进入上述领域。中国确认不对在中国境内设立的美资保险公司在华全资拥有保险资产管理公司设置限制。

 

【中国履行】2019年7月20日,金融委办公室发布《关于进一步扩大金融业对外开放的有关举措》,将人身险外资股比限制从51%提高至100%的过渡期,由原定2021年提前到2020年。2019年12月,《关于明确取消合资寿险公司外资股比限制时点的通知》(银保监办发〔2019〕230号)明确自2020年1月1日起,正式取消经营人身保险业务的合资保险公司的外资比例限制,合资寿险公司的外资比例可达100%。2020年1月16日,中国首家外商独资保险控股公司——安联(中国)保险控股有限公司在沪开业,股东为德国的安联集团。

 

【协议内容】中国不迟于2020年4月1日,应取消对所有保险领域(包括保险中介)的经营范围限制、歧视性监管流程和要求,以及过于繁重的许可和经营要求,并应及时审核和批准美国金融服务提供者提交的任何保险服务牌照申请。根据上述承诺,中国确认已取消关于新设立外资保险公司30年保险业务经营资历的要求。

 

【中国履行】2019年10月15日,国务院发布《关于修改<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保险公司管理条例>和<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银行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720号),银保监会同步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保险公司管理条例实施细则》(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令2019年第4号):增加“外国保险集团公司可以在中国境内设立外资保险公司”、“境外金融机构可以入股外资保险公司”;放宽了外资保险公司准入限制,对申请设立外资保险公司的外国保险公司,取消“经营保险业务30年以上”和“在中国境内已经设立代表机构2年以上”的条件。

 

第4.7条证券、基金管理和期货服务

【协议内容】每一方应基于非歧视原则审核和批准对方金融机构的证券、基金管理或期货牌照的合格申请。双方确认对方拥有牌照的金融机构有权提供己方拥有牌照的金融机构在上述领域内获准提供的完整业务范围的服务。

 

【中国履行】2019年9月30日,美国贝宝支付(PayPal)已获得首张外资第三方支付牌照。根据国付宝官网消息,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国付宝股权变更申请,PayPal通过旗下美银宝信息技术(上海)有限公司收购国付宝70%的股权,成为国付宝实际控制人并进入中国支付服务市场。而国付宝于2011年12月获中国人民银行颁发互联网支付、移动电话支付业务许可,2015年获基金支付业务许可,2016年获跨境人民币支付业务许可,2016年获预付费卡发行与受理业务许可(海南省、陕西省、云南省、湖南省、北京市)。

 

【协议内容】中国不迟于2020年4月1日,应取消外资股比限制并允许美国独资的服务提供者进入证券、基金管理和期货服务领域。

 

【中国履行】2019年7月20日,金融委办公室发布《关于进一步扩大金融业对外开放的有关举措》,将原定于2021年取消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和期货公司外资股比限制的时点提前到2020年。2020年3月13日,证监会明确,自2020年4月1日起取消证券公司外资股比限制。2019年10月11日,证监会明确,自2020年4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取消基金管理公司外资股比限制。具体而言,2020年2月14日,中国人民银行、银保监会、证监会、外汇局、上海市政府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和金融支持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的意见》,提到支持外资机构设立或控股证券经营机构、基金管理公司在上海落地。推进人身险外资股比限制从51%提高至100%在上海率先落地。

 

【协议内容】中国确认,从2019年7月5日起大幅降低对证券服务提供者控股股东的高额资产净值要求。

 

【中国履行】2018年3月30日《证券公司股权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中,要求控股股东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1000亿元。在2019年7月5日发布正式稿中,要求主要股东净资产不低于2亿元人民币,而控股股东没有具体列要求。证券公司从事显著杠杆性质业务,且多项业务之间存在交叉风险的,其主要股东、控股股东总资产不低于500亿元人民币,净资产不低于200亿元人民币。

 

【协议内容】中国确认,当现有美资参股的证券公司变为美资控制、美资控股或美资全资拥有时,允许其保留原持有牌照。

 

【中国履行】2020年3月23日、24日,证监会先后核准高盛集团和摩根士丹利分别成为高盛高华证券和摩根士丹利华鑫证券的控股股东。原本高盛集团对高盛高华证券的持股比例为33%,摩根士丹利对摩根士丹利华鑫证券的持股比例为49%,此次更新后,两者都分别上升为51%。

 

【协议内容】双方应确保不存在针对对方私募基金管理人的歧视性限制。中国应确保不存在对美国私募基金管理人投资H股(即在港交所上市的中国内地企业的股票)的限制,合格的美资控股私募基金管理人应可基于个案处理方式获批提供投资咨询服务。

 

【中国履行】尚未找到相关案例

 

【协议内容】双方确认在期货产品方面不存在针对对方机构的歧视性限制,包括允许对方机构投资己方国内机构获准投资的完整业务范围的期货产品(包括金融、利率和汇率期货)。

 

【中国履行】尚未找到相关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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