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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斌 | 数字贸易规则与跨境合作创新:来自企业专利的证据

发布时间:2024年05月08日         来源:         点击次数: 次         【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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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2月8日-9日
由清华大学五道口金融学院国际金融与经济研究中心 (CIFER) 发起、辽宁大学主办、国际金融与经济研究中心 (CIFER) 与辽宁大学金融与贸易学院共同承办的“2023国际贸易争端与全球化重构学术研讨会”顺利召开。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教授、CIFER研究员刘斌主持分论坛九:贸易与创新并分享其与合作者们题为《数字贸易规则与跨境合作创新:来自企业专利的证据》的文章。


                           


刘斌,对外经济贸易大学中国世界贸易组织研究院研究员,博士生导师,国家“万人计划”青年拔尖人才,校杰出学者,教育部重大课题攻关项目首席专家,中国新兴经济体研究会理事。美国伊利诺伊州立大学访问学者。清华大学五道口金融学院国际金融与经济研究中心 (CIFER) 兼职研究员。在《中国社会科学》《经济研究》《管理世界》《经济学(季刊)》《世界经济》《中国工业经济》等CSSCI核心期刊发表论文近100余篇,多篇文章被《新华文摘》等全文转载。主持教育部重大课题攻关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北京市社科联人才资助项目、北京市社科基金项目等国家级和省部级课题多项。


                           

刘斌


刘斌在分享文章时指出,研发要素流动对创新型国家建设至关重要。本文基于纳入研发要素跨境流动的知识创新与扩散理论框架,运用2000-2014年世界投入产出表的数据,分析了数字贸易规则对研发要素跨境流动的影响。结果表明:首先,数字贸易规则会促进研发要素跨境流动,主要通过提高空间知识溢出、降低商业心理防备、提升带宽速度以及削减跨境流动成本四条路径实现。其次,相较于电子传输免关税、网络中介责任豁免、技术非强制本地化以及数字产品非歧视性待遇四项,数据存储非强制本地化、跨境数据自由流动、源代码保护这三项规则对研发要素跨境流动产生更强的促进作用。再次,从行业异质性看,数字贸易规则对制造业研发要素跨境流动的影响要强于服务业。从研发网络角度看,数字贸易规则对研发网络中心度产生正面影响,对入度中心度的影响要大于出度中心度。目前,要积极推动高标准数字贸易规则的达成,在保障经济安全的前提下促进研发要素跨境自由流动,向全球研发中心国家攀升。


                           

冯玲


上海财经大学教授冯玲认为本文章聚焦数字贸易规则建设对跨境创新合作的影响进行研究并构建了企业层面的跨境合作专利提供了不可多得的学术价值。冯玲指出文章可以强化传导机制分析,解决为何数字贸易规则会作用于跨境创新合作,数字贸易规则降低了创新合作成本(集约边际)还是创新合作壁垒,或是增加了创新合作概率(扩展边际)、增加了创新合作收益、便利了创新合作的融资可得等问题。其次,冯玲认为文章识别了数字贸易规则建设与跨境创新合作之间的因果关系,但对内在作用机制的分析较为薄弱,未来可以考虑通过引入理论模型或研究假说明确具体机制。与此同时,实证部分冯玲表示也可以对相关机制进行探讨。随后,冯玲提出文章需增加稳健性检验,该文现有的实证检验较为薄弱,内容相对较少,未来可以增加稳健性检验的角度增强实证结论的稳健性。例如考虑国家间的贸易规模对数字贸易规则创新效应的影响;考虑数字贸易规模增长是否伴随着数字贸易规则创新效应的增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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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 | 刘   斌

编辑 | 夏之薇

审核 | 杨绿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