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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勇兵 | 鱼与熊掌:排污费上调如何影响企业出口

发布时间:2023年02月23日         来源:         点击次数: 次         【 打印



近期,由清华大学国家金融研究院国际金融与经济研究中心(CIFER)主办的“2022国际贸易争端与全球化重构”学术研讨会圆满举办。厦门大学经济学院教授陈勇兵出席CIFER兼职研究员、对外经济贸易大学中国世界贸易组织研究院副研究员杜映昕主持的环境与贸易分论坛五,分享其与合作者题为鱼与熊掌:排污费上调如何影响企业出口(Fish and Bears Paws: How Does the Increase of Discharge Fees Affect Firm Exports?)的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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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勇兵 ,厦门大学经济学院教授,主要研究方向:国际贸易与应用微观计量。国家社科重大项目首席专家、福建省高层次人才(A类)。第一作者在《经济研究》、《世界经济》、《经济学(季刊)》等杂志发表论文十余篇。主持完成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霍英东青年教师基础研究课题、教育部人文社科多项。曾荣获安子介国际贸易研究奖、福建省社科优秀成果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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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勇兵


随着我国经济高速发展积累下来的环境污染问题日益显现,党的十八大以来,为了创造良好的生态环境,我国的环境治理力度有了空前的加大,使生态环境治理明显加强,环境状况得到重大改善与此同时,我国经济发展面临需求收缩,供给冲击,预期转弱三重压力。疫情下消费和投资恢复迟缓,稳出口难度加大。一直以来的研究就环境管制对于企业出口的影响有着不同的看法,主要以“污染避难所假说(the Pollution Haven Hypothesis,PHH)”和“波特创新假说”(the Porter Hypothesis Effect,PHE)两种观点为主,前者认为严格的环境管制提高了企业的生产成本,削弱了企业的竞争力;后者则认为严格的环境管制会激发企业创新,而创新带来的收益会抵补成本损失,从而促进出口。令人遗憾的是,经验研究并没有给出一致的答案,因此,该论文聚焦探讨在我国的情景下,加强环境规制是否会抑制出口——鱼与熊掌是否可以兼得这一问题,并进一步探究环境规制影响企业出口的作用机制。

科学回答环境规制与企业出口的关系存在诸多挑战,其中之一便是现有文献普遍存在的内生性问题。针对排污费上调这一环境管制的政策,一个直接的思路是利用我国排污费上调这一冲击在各省份和时间上的差异,基于所有省市的企业样本进行双重差分估计。这一思路的实施主要存在三类问题:1)不同省份企业出口和增长存在天然差异,无法实现对照组和实验组的随机分布要求(王敏和黄滢,2015);2)不同省份的产业结构和环境污染程度不同,面临的环保和减排压力不同(包群和彭水军,2006);3)不同省份的环境保护重视不同,对于响应国家战略上调排污费的积极程度不同。这三类问题同时影响企业的出口和该省是否上调排污费,且其中随时间变化的不可观测因素难以直接控制,从而会对估计结果造成偏差。

该文的识别设计借助了2009年我国部分省市上调二氧化硫排污费这一准自然实验,使用边界区域样本进行地理断点设计回归来解决上述内生性问题。为了得到干净的识别结果,该文只关注企业二氧化硫排污费上调时间在2009年的省市及其邻近的尚未上调的省市,采用局部线性回归方法,进行非参数法的断点回归估计,在基准回归方程中通过控制了边界区域固定效应和行业固定效应来控制边界区域特征和行业特征对企业出口的影响。为了缓解对识别策略的担忧,该文进一步通过三个稳健性检验排除企业迁徙影响、同期政策干扰和溢出效应对识别造成的潜在干扰:首先作者借鉴了Cattaneo et al.(2018, 2019)的思路,比较了断点两侧企业的分布情况,统计了发生跨省搬迁的企业占比,发现企业迁徙影响并不显著;其次作者梳理了我国在2005年到2013年间所实施的对企业污染排放产生影响的相关政策,给出了每一年边界样本的断点估计结果,参照Grembi et al.(2016)和Giambona&Ribas(2018)的做法,进行差分断点的设计,同时进一步控制区域-年份和行业-年份的固定效应,以剔除同期政策的干扰,发现基准结果仍然存在;最后,该文借鉴Miguel & Kremer(2004)思路,逐步剔除上调省份相邻1千米至5千米内的对照组样本,进行一系列断点估计,发现溢出效应的影响也并不显著。

该文发现,更高的排污费使得污染部门企业出口倾向下降了12.45%~13.50%,从而在短期内验证了“污染避难所假说”效应的存在。围绕“污染避难所”假说,该文讨论了环境管制如何通过影响企业的成本决策最终影响企业的出口,发现一方面,污染部门企业每年生产时间减少34~41天;另一方面,企业由于需要更清洁的生产和购买减排设备,导致生产成本上升,从而抑制了出口,同时伴随的是二氧化硫产生量下降了58.23%~61.40%,排放量下降49.89%~53.74%。但在该文样本期内,“波特创新假说”效应没有被验证,即上调后的排污费并未促使企业进行绿色创新活动。为了衡量减少单位二氧化硫排放给污染部门企业造成的出口损失,该本借鉴了He at.(2020)的做法进行了成本收益分析,构建了边界指标MRS,结果表明,在样本期内减少1%的二氧化硫排放,我国企业出口损失约为5.42~6.51亿元。

该文考察了我国排污费政策的企业出口效应,探讨了企业如何应对更高的排污费,在我国情景下对“污染避难所假说”和“波特创新假说”进行了验证;通过关注共同省界两侧的企业,进行地理断点回归设计,以缓解可能的内生性问题,提供了更干净的因果识别策略,分析了排污费政策的成本,为开放经济下排污费政策给企业出口效应提供给了微观证据,为环境规制政策的进一步合理设计提供了政策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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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映昕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中国世界贸易组织研究院副研究员杜映昕总结了论文的主要贡献与亮点,认为该文的实证方法具有创新性,通过地理断点设计以及充分的稳健性检验,较好地应对了内生性方面的诸多挑战,确保省界的效应完全来自二氧化硫排污费上调,可为该领域的研究提供有益参考;同时,论文提供了基于微观企业层面的经验证据,并就影响机制提供了深入的分析与实证验证。

随后,杜映昕老师也提出一些问题与思考。在有效性检验方面,通过断点的上移或下移构建的伪断点依然是在省内,因此这一检验可能无法完全排除企业在准确边界上的差异会受到省份特定差异影响的可能性。针对文章在政策实施头两年未发现显著影响这一现象,杜映昕老师认为其原因可能是排污费上调的省份同时出台一些降低企业生产成本的补充措施,如对投入脱硫设备或相应环保技术给予税收优惠或减免,以在短期缓冲政策给企业出口带来的事后冲击。对于机制分析部分,杜映昕老师认为企业资产的增加除了购买清洁设备之外,也可能是对知识产权和研发等无形资产的投入。

此外,结合污染天堂理论,排污费上升带来的出口下降可能仅为短期的调整之痛,长期中或可达到优化产业结构,实现绿色增长的作用;同时2018年开始实施的排污费改为环保税的政策,或许可对企业提高清洁生产能力和进行绿色创新提供更大的激励。


审稿:杜映昕

撰稿:翟倩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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