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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青 | WTO规则、农业补贴改革与粮食适度规模经营

发布时间:2021年11月16日         来源:         点击次数: 次         【 打印

 

近日,由清华大学国家金融研究院国际金融与经济研究中心(CIFER)与清华大学金融科技研究院跨境数字资本研究中心(IDC)联合举办的2020国际贸易争端与全球化重构学术研讨会(2020 International Conference on US-China Trade Disputes and Reforms in Globalization)在线上顺利召开。上海财经大学公共经济与管理学院助理研究员杨青出席并分享其与合作者上海财经大学财经研究所教授许庆、复旦大学经济学院教授章元主题为《WTO规则、农业补贴改革与粮食适度规模经营》的文章。

 

 

杨青

 

杨青,上海财经大学公共经济与管理学院助理研究员,博士后。毕业于上海财经大学财经研究所,管理学博士。主要研究方向为WTO规则与农业补贴政策、农村社会保障政策等。在SSCI一区International Journal of Environmental Research and Public Health,国内权威期刊《中国人口科学》《财经研究》《农业经济问题》等发表论文多篇。主持中国博士后基金委面上项目,并参与国家社科重点项目、国家自科面上项目、农业农村部政策与改革司委托项目、上海市人民政府决策咨询项目以及清华大学中国农村研究院课题等多项。

 

杨青老师在介绍其与合作者的文章时表示,21世纪后,中国进入了以开放促改革的新阶段,特别是,为履行对WTO的承诺,2014-2017年间中国实施了农业“三项补贴”改革和玉米、大豆临时收储政策改革,然后将补贴的重点向生产者倾斜,并将促进粮食适度规模经营明确为主要的政策目标。本文利用全国农村固定观察点2014年与2017年两期农户面板数据,对这一改革的效果进行了考察。结果发现:第一,农业“三项补贴”改革整体上提高了规模农户的补贴获得,促进了粮食适度规模经营,但这一效果更多地是体现于粮食主产的东北内蒙地区;第二,玉米临时收储政策改革不仅明显增加了农户进行玉米适度规模经营的概率,还显著促进了规模农户进一步扩大玉米的经营规模;第三,大豆临时收储政策改革取得的明显效果主要来自大豆主产的黑龙江。

 

本研究的结论表明,我们遵守WTO承诺产生了积极的效果,继而对我们进一步扩大开放,以开放促改革——在WTO框架下进行水稻、小麦最低收购价政策改革,促进农户扩大并持续进行粮食适度规模经营提供了政策启示,即向生产者补贴转变的同时向粮食主产区倾斜。

 

陈仁静

 

新加坡管理大学博士研究生陈仁静针对杨老师的文章作出点评,陈博士认为该文章关注了粮食适度规模的影响,为其他农作物的改革方向提供了珍贵的参考,值得肯定。同时,陈博士也提出了一些建议:一是建议针对回归方式可以有所调整,因为两部分模型的第二阶段回归中只有经营面积为正的观测值,与双向固定效应结合之后方法应该调整一下;二是需要思考一下补贴的效果是否具有一定程度的滞后性;三是可以进一步分析和思考其他农产品政策的应用的异同点。

 

WTO改革专题论坛与会嘉宾学者

 

CIFER公众号将在会后持续详尽推送各演讲嘉宾的个人学术观点与成果分享,敬请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