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货币体系

鞠建东、夏广涛:数字人民币跨境支付结算新体系

发布时间:2020年09月14日         来源:         点击次数: 次         【 打印


 

文章发表于《清华金融评论》2020年第9期第63-67页


2018年开始的中美贸易争端,叠加全球新冠疫情,使得国际局势错综复杂,国际金融体系的改革处于全球化结构转型、金融数字化技术革命、中美关系结构变化的三重冲击之下。我国金融安全正面临新的挑战:外部金融封锁的压力显著上升,由此引发的金融体系风险愈发严峻。


目前的种种迹象表明,美国对中国特定行业、重点企业和关键个人进行“精准金融封锁”是大概率事件。美国极有可能对中国高科技产业、企业或个人采取定点和局部地金融打击,通过禁止相关机构接入SWIFT或CHIPS系统,来切断这类企业的跨境支付。这种局部、定点的金融制裁,一方面避免了全面金融制裁可能造成的美元主导的国际金融体系爆发系统性风险,另一方面又有效地对我国高科技产业形成金融压制,阻碍我国的产业升级,迫使我国滑向“日本式危机”。


为应对美国潜在的金融封锁、消除金融体系隐患、协同推进我国金融体系的改革与开放,我国必须牢牢抓住金融技术革命这个机遇,以技术创新赋能金融体系,运用新技术将货币的计价、支付和储藏功能分开,全力实现人民币的跨境支付功能,通过人民银行发行的数字货币(DC/EP)来解决计价问题,暂时搁置数字人民币的储备功能,构建起以数字人民币为媒介和计价货币的跨境支付结算新体系,打破美国控制的跨境支付与清算体系(SWIFT和CHIPS等系统)的垄断,从而抵御外部金融封锁引发的不利冲击,保障我国金融安全。


从长期来看,在围绕数字人民币的支付结算新体系中,我们期待与中国有业务来往的外国企业选择数字人民币作为跨境支付结算的媒介货币。吸引足够多的使用者、突破原有体系网络外部性的限制是新平台成功的关键,却也是主要难题之一。除此之外,新平台顺利运行的另一个关键难题是如何确定数字人民币与其他法币的合理兑换比率(即汇率决定问题):兑换比率(汇率)的设置既要对用户有吸引力,又要防止投机资本利用不同平台进行套利。


因此,从实用性和应急性的角度考虑,我国在短期内应围绕不同层级的受制裁主体,同时建立起多层次的数字人民币支付结算新体系,打造以核心企业为超级节点的企业级市场化数字人民币跨境支付结算平台,确保高科技企业在面对美国金融封锁时依然可以进行必要的跨境支付与结算,从而保障这类企业的跨境业务顺利拓展。


在企业级数字人民币跨境支付结算平台上,央行主要负责数字基础设施的安排和监管,依靠其开发的DC/EP,设置封闭式企业使用场景,以DC/EP作为高科技企业跨境业务联盟链的媒介货币,执行计价和结算功能,数字人民币不脱离这一企业级的封闭应用场景,央行负责数字人民币的供给、回收、兑换和清算,以保证在交易完成后平台的数字人民币余额不变。


考虑如下场景:假定外汇市场上人民币对泰铢的即期汇率为5,中国出口商H公司出售价值1万元人民币的产品给泰国进口商A公司,中国进口商Z集团从泰国大米出口商B公司进口价值2.5万泰铢的大米。在该场景下平台执行跨境支付结算的具体步骤如下。

数字人民币支付结算新体系运行机制图


第一步,支付结算平台用1万元人民币向央行购买1万个数字人民币,作为平台内交易货币,在平台内法币(人民币、泰铢)不直接兑换,法币(人民币、泰铢)和数字人民币可兑换,平台将数字人民币与泰铢的兑换比率设置为1:5,即1个数字人民币兑换5泰铢。

第二步,泰国进口商A公司在支付结算平台以5万元泰铢购买1万个数字人民币,用于支付从H公司进口的产品。


第三步,H公司出售产品给泰国进口商,获得1万个数字人民币,随即在平台内将1万个数字人民币兑换为1万元人民币,直接获得人民币出口收入。


第四步,Z集团以0.5万元人民币在平台购买0.5万个数字人民币,以0.5万个数字人民币兑换2.5万泰铢,用于支付给泰国的大米出口商B公司。注意在以上的两笔交易中,数字人民币只是作为媒介货币,每笔交易中,数字人民币都不增不减。


第五步,央行用0.5万元人民币购买平台结余的2.5万泰铢,进行定时清算,从而使得平台内各种法币余额为零,但1万个数字人民币的余额保持不变。


按照以上思路,央行在数字人民币支付结算新平台的建设和推广过程中主要坚持三项原则:其一,服务原则,央行只负责数字人民币的供给、监管和清算,将数字人民币作为公共品供给至不同平台,并对平台的数字人民币余额进行定时清算;其二,市场原则,央行将数字人民币在跨境支付结算领域的应用场景交给市场化平台主体去运作,而不同平台之间通过高质量低成本服务、折扣兑换等市场化手段吸引用户、自由竞争;其三,底线原则,央行作为监管者,负责实需鉴定、合规审查以及反洗钱、反恐怖融资和反逃税的“三反”工作,打击任何利用平台进行的违法违规活动,保障应用场景内各平台的公平竞争和健康运行。


总结来说,数字人民币跨境支付结算新体系的建设过程中,所有参与主体须始终围绕其终极目标:充分发挥数字人民币(DC/EP)的领先优势,重点服务遭受美国金融制裁的特定行业和重点企业,打造金融封锁情形下的中国版“备胎”计划——以数字人民币为媒介和计价货币的多层次市场化跨境支付结算新平台,维护我国的金融安全。


相信在不久的将来,数字人民币跨境支付结算平台的工具创新和市场发育,将会打破现有的跨国支付体系垄断,建立一个更加公平、更具效率、更加先进的全球跨境支付体系。

*注:更多详情请参考鞠建东教授和夏广涛博士发表在《清华金融评论》2020年第9期第63-67页的文章《金融安全与数字人民币跨境支付结算新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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