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吕丹 | 开放经济中的技术竞争与最优动态政策

发布时间:2022年12月14日         来源:         点击次数: 次         【 打印


2022年12月2日-3日,由清华大学国家金融研究院国际金融与经济研究中心(CIFER)主办的“2022国际贸易争端与全球化重构”学术研讨会圆满举办。香港中文大学经济系助理教授吕丹出席由CIFER研究员、北京师范大学统计学院教授兼副院长李昕主持的技术竞争与产业政策分论坛四,分享其与合作者们(如下图)题为“Technological Rivalry and Optimal Dynamic Policy in an Open Economy”(《开放经济中的技术竞争与最优动态政策》)的文章。


吕丹,香港中文大学经济系助理教授,获芝加哥大学博士学位。研究方向为国际贸易、宏观经济学、经济增长。研究成果发表于IMF Economic Review,被Journal of International Economics 接收。



吕丹

贸易争端通常与技术竞争有关。20世纪70年代,日本半导体产业的发展引起前行业领导者美国的警惕。美国随即采取贸易保护政策,为国内半导体行业提供高额补贴。2018年中美贸易战的核心争端之一也有关于技术,最终导致华为等中国公司在美国乃至全球市场受到限制。纵观历史,我们已经认识到技术竞争是如何刺激国家竞争、保护主义,甚至是贸易战的发生。该研究提供了一个探讨贸易政策与技术发展关系的框架,在全球化背景下,为国家在技术竞争中制定最优政策提供参考。

理论框架与实证研究


李嘉图模型把技术当作外生因素。根据萨缪尔森的观点,当发展中国家在发达国家传统上具有比较优势的行业技术进步时,自由贸易使得发达国家福利恶化;当发展中国家在自己原有的具有比较优势的行业技术进步时,自由贸易使得发达国家福利改善。传统观点基于技术外生的假设,没有考虑一国可以影响其主要竞争对手的创新行为。


文章在Eaton and Kortum (2001)模型基础上进行拓展,建立了一个多国、多行业的模型,推导出稳态及动态下的最优政策。假设不存在外部性,稳态下,一国的最优政策是不采取创新政策,并针对不同行业制定差异化的关税及出口税政策。具体而言,应对净出口多的行业征收高关税。因为净出口多的行业通常是一国具有比较优势的行业,高关税能够降低他国在该行业的需求,从而削弱他国在该行业的创新动力。此外,国家会利用其在比较优势行业的垄断权力,对净出口多的行业征收更高的出口税,限制出口。


文章在动态框架下探讨了拉姆齐最优政策及时间一致的最优政策。拉姆齐最优政策不扭曲国内创新活动,但要求在不同行业采取差异化的关税及出口税政策。时间一致的最优政策既要求针对不同国家不同行业制定特定的关税及出口税政策,也要求使用创新政策。虽然创新政策在现阶段没有实效,但现阶段的技术创新的变化会影响未来他国的收益及创新,所以一国仍有动机实行创新政策。相比,技术外生时,模型推导出的最优政策为统一进口税,同时对具有比较优势的行业征收高出口税。


同时,文章还对稳态下的最优政策进行定量分析,采用来自联合国的COMTRADE数据库的双边贸易数据,OECD的STAN数据库及来自联合国的UNIDO数据库的年度总产出数据。分析将世界简化为由中国、美国,日本、德国及世界其他国家(ROW)五个国家组成,将中国视作母国,计算其单边最优政策。


本文发现,在技术内生决定的前提下,国家有动力通过贸易政策和/或国内创新政策影响他国的技术创新。中国对不同国家和行业的出口税及进口税是差异化的,且中国会在其具有相对优势的行业征收高关税。这一发现与过往文献将技术视作外生时得出的结论不同。本文的结论或可弥补现有理论与实际数据之间不符的欠缺。


莫家伟

北京大学经济学院助理教授莫家伟首先总结了文章的研究内容及主要贡献。首先,文章将技术积累视为内生,对理解差异化的最优关税政策十分重要。其次,文章还推导出了最优贸易政策及创新政策的数学表达式。另外,多国参与的模型相较于两国参与的模型也能够更好地反映国家针对特定行业制定高关税政策。最后,模型体现了行业政策与差异化的贸易政策之间的互动。莫老师还针对模型推导结果与现实数据的对照、模型设计等方面提出了问题和建议。



审稿:李昕

撰稿:卢妍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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