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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波 | 反贿赂执法的政治经济学

发布时间:2021年11月15日         来源:         点击次数: 次         【 打印

 

近日,由清华大学五道口金融学院国际金融与经济研究中心(CIFER)与清华大学五道口金融学院跨境数字资本研究中心(IDC)联合举办的2020国际贸易争端与全球化重构学术研讨会(2020 International Conference on US-China Trade Disputes and Reforms in Globalization)在线上顺利召开。清华大学五道口金融学院助理教授李波出席并分享其与合作者Harvard Business School and NBER的Lauren H. Cohen主题为The Political Economy of Anti-Bribery Enforcement反贿赂执法的政治经济学》的文章。

 

李波博士现任清华大学五道口金融学院助理教授。李波于2013年毕业于加拿大女皇大学,获得经济学博士学位。此前获得了加拿大英属哥伦比亚大学硕士学位和加拿大西安大略大学经济学学士学位(最高荣誉奖)。她曾经在奥本海默金融公司实习,并从事反向并购的业务;也曾在加拿大驻美国大使馆实习,并从事多方贸易政策的分析。加拿大驻美国使馆的工作中包含到国会山庄听报告会并分析有关金融危机的问题。

 

她的研究兴趣包括经验性企业融资,重点关注财务困境,债权人控制权和政府政策。 她最近的工作论文研究了中国反腐运动对国有企业向非国有企业重新分配信贷的有效性。 她目前正在研究中国的破产改革。    

 

李波

 

文章英文摘要

The Political Economy of Anti-Bribery Enforcement

 

吕越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国际经济贸易学院教授吕越认为本文的选题“美国反腐败法案的执行情况可能影响选举”非常有趣且设计巧妙、数据收集也很详尽。吕老师在对本文进行了简要的总结后提出了以下几点建议:一、FCPA的执行机构只有两个DOG(司法部管辖)和SEC(证监部管辖)且SEC是较为中立的,但是本文数据显示两者对执法处理的结果一致,在逻辑上有些困惑,两者结果不一致是否更能证明研究的问题?二、从本文的基准回归来看,被解释变量包含三类,区别主要在于区分这家公司的总部是否在美国。因此剔除掉总部在美国的样本再做相关检验是否更精确?三、如何定义foreign competition,是否是使用拥有共同客户的外国公司数量?还是使用在同个行业的外国公司的数量?四、需要更详细地介绍本文使用的供应链数据是企业层面还是行业层面;五、需进一步加强相关的机制分析、异质性分析和固定效应。

 

 

全球化与公司行为专题论坛与会嘉宾学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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